永安市人防办荣获永安市“2006-2008年度文明单位”
时间:2010年02月03日 15时:15分 来源:永安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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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以来,永安市人防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人防思想政治建设,规范行政运行权力,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实施平战结合,认真完成永安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做好本职工作并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成绩得到一致肯定,荣获永安市级“2006-2008年度文明单位”。我办将继续努力,戒骄戒躁,全力以赴,争创2009-2011年度三明市级的文明单位。
(永安市人防办 郭丽芳)
永安市人防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