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防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08年12月2日,《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经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重新修订颁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新条例的顺利施行,进一步推进我省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工作,2009年2月开始,省人防办和省人大法工委联合在全省开展了学习贯彻新条例的宣传月活动。现将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的修订和颁布施行,是我省人防建设与管理的一件大事,省人大、省政府、省军区对新条例的颁布施行高度重视,省人大袁锦贵副主任、省政府苏增添副省长、省军区王大功副司令员对搞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均作了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要求。根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省人防办与省人大法工委密切配合,把学习宣传新条例作为施行前的一项首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宣传月活动,联合向全省下发了《关于开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省人防办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开展学习宣传新条例的实施计划,成立学习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领导进行分工,抽调机关各处(室)人员组成多个工作组,分头组织省本级和指导、督促各设区市开展新条例宣传贯彻的各项工作。并在年初召开的全省人防宣传工作会议和全省人防办主任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要求各级人防部门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在全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对人防工作和贯彻新条例重要意义认识,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增强公民履行人民防空义务、享受人民防空权利的意识,增强人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建设人防,严格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全省各级人防部门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开展新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向本地党、政、军领导专题汇报,提出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安排意见和如何在本地贯彻落实的建议,走访相关单位(部门),协调有关工作,争取领导和相关职能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厦门市潘世建副市长专程到市人防办调研人防工作,现场办公,研究新条例实施中急需明确和解决的问题。三明市林峻德副市长召集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座谈,协调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并对相关事宜作书面批示。南平市杨荣郎副市长、宁德市林鸿副市长分别要求相关部门予以全力支持,把这次新条例宣传月活动开展好。全省各级军事机关大力支持并积极指导、组织新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为了保证新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顺利展开,全省各级人防部门多渠道筹措经费,共投入120余万元用于宣传月活动。
二、组织培训,编写释义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说新条例的修订出台不容易,那么正确解读、准确实施将更难。鉴于新条例比原条例条款更多,内容更广,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施行的难度更大,为使人防系统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同志对条例新修改的条款有深刻的理解,便于实际操作,规范人防依法行政行为,省人防办和省人大法工委采用人防视频网,联合在全省举办了新条例学习培训,省人防办黄家铭主任主持培训,省人大法工委游劝荣主任和省人防办陈金顺副主任结合全程参与新条例修改的实践经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进行解读辅导,全省人防系统的干部职工及省、市、县(区)相关部门的领导共计600多人参加培训。厦门市人防办在省里组织培训的基础上,还分别在市人防办和6个区进行新条例的宣讲,并邀请区人大、区政协和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的人员共计500多人次参加学习。漳州、龙岩等市、县、区人防办自编新条例知识问答题分发到全市人防系统干部手中,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对人防干部进行测试。龙岩市人防办还将新条例培训与全市人防机关 “准军事化”集训相结合。为使新条例在施行过程中更具有针对性、规范性和实际可操作性,编写条例释义是一项十分紧迫和需要的事。对此,省人防办和省人大法工委在抓学习培训的同时,广泛征求各市、县(区)及相关部门的意见,组织力量联合编写新条例释义。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行为,涉及到方方面面其目的是为了扩大社会影响,以便更好的共同自觉贯彻实施。为此,我们在宣传中从实用性上下功夫,突出了不同对象。一是主动向领导宣传,多请示、多汇报。全省各级人防部门及时向领导报告我省人防建设目前现状与所处地位不相适应的差距,提出条例重新修订颁布后,如何贯彻施行的意见建议,得到领导的关注。同时向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单位)赠送新《条例》和《中国人民防空》、《福建人防》杂志等有关书刊,让领导更多的了解人防、关心人防、重视人防。二是积极向相关职能单位(部门)宣传,多沟通、多协调。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与宣传、发改、建设、规划、财政、教育、国土、司法等部门单位联系,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2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袁锦贵副主任、省军区王大功副司令、省人防办黄家铭主任等出席会议并讲话,20多个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省人防办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省直单位在省地下指挥所举办人防知识和新条例教育讲座。厦门市人防办主动走访市法制办、司法局,把新条例纳入了“五五”普法计划,到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协调安排新条例宣讲进入干部培训和学校课堂。三是注重向服务对象宣传,主要是多强调义务和责任,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组织学习、研讨,突出新、旧《条例》在工程审批上的不同要求,并将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将加大依法行政的举措提前告之,增强法律意识,促其规矩从业,依法办事。2月13日,福州市人防办举办的宣传新修订条例座谈会。会议邀请了省人防办、省人大法工委立法处、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市直部门,以及10多家福州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13个所属县(市、区)人防办主任等65人参加,省人防办和省人大法工委立法处的领导对与会人员提出新条例中有关条文疑难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泉州市人防办召开了8场房地产企业座谈会,近200名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宁德市和9个所辖县(市)区组织召开了10场新条例座谈会。武夷山市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等30余人参加学习座谈,金益满副市长参加座谈,听取意见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人防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古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常州就认真学习贯彻人防条例发表电视讲话。通过开展不同层次的宣传,使新条例颁布施行的目的、意义和进一步加大人防依法行政工作,更有力推进我省人防事业的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层人士的认同,为新条例的贯彻施行,依法建设、管理人防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掀起高潮,营造氛围
3月1日,全省统一行动,将新条例宣传月活动推向高潮。省人防办、省人大法工委、福州市人防办联合在福州市五一广场举办新条例宣传咨询活动,全省所有市、县、区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同时在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条例宣传咨询活动,向社会民众发放宣传单,赠送报纸、新条例单行本,现场答复民众的咨询,解答问题,宣传人防知识,开展有奖征答等。据统计,仅3月1日全省就发放了宣传资料30余万份,赠送新条例单行本10万余本,展出宣传展板3000余块。各级党、政、军、人大和人防部门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宣传活动,部分领导还接受了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的专题采访。泉州市人大张贻伦副主任、厦门市政府游有雄副秘书长、漳州市政府肖招鸿副秘书长等领导亲临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宣传月活动开展后,各地十分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省人防系统在30多家报纸,20多家电视台,10多家电台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政务网、人防网等网络上开辟人防法规政策专栏,全文刊登新条例,专题报道人防条例宣传信息。漳州、南平、宁德市和闽侯县等人防办向广大市民的手机和小灵通用户发送人防宣传信息300余万条。福州市人防办多次在《海峡都市报》、《福州晚报》等报刊上刊登人防工程建设相关报道。泉州市人防办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场房地产开发商学习新条例座谈会、开办一个全市人防系统参加的解读新条例学习班、组织参加一次省人大组织的贯彻实施新条例辅导培训班、开展一场由市人大和市政府组织的宣传实施新条例座谈会、组织一场宣传造势活动、组织一次市人大领导电视讲话。莆田市人防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部、教育局、邮政局联合组织莆田大中专院校、中学生观看人防知识教育片活动,并要求以给市人防办一封信的形式,写一篇观后感。此次活动得到广大师生的积极响应,收到稿件14278篇,通过评审入围的稿件100篇,其中35名学生和35名指导老师获奖。南平市人防办在人口最密集的六个社区放映了六场宣传人防为主题的电影及教育片。三明市3月1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后,又相继开展了人防条例学习宣传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等活动,分别到市列东百货商场、东新四路社区、市委党校、市第一医院门诊大楼工地等分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并向他们宣讲防空防灾、人防法律法规和人防工程建设等系列知识,受到普遍欢迎,不断把人防宣传引向纵深。永春县用普通话和闽南话双语进社区宣传人防条例,解决了条例宣传盲区。平和县人防办从2月1日至3月1日连续一个月利用当地有线电视台在每日12∶30和20∶30专题报道宣传新条例。云霄县人防办在与人武部联合开展新条例宣传咨询活动的基础上,还利用宣传栏、政府信息网、广播、有线电视、人防网站等载体进行宣传,制作新条例专访栏目在县有线电视播放。龙海市人防办将新条例分发到全市321所中小学,将2万份新条例知识问答张贴到全市2400余间教室,使全市12万中小学生接受一次人防法律、法规和人防知识的教育。尤溪县司法局将新条例列入2009年度全县普法的重要内容,并印制宣传材料3万余份,发放到居民家中,做到新条例进入家庭。泰宁县人防办组织老年腰鼓队、学生等近300人走上街头,开展新条例的集中踩街宣传。屏南县人防办把人防宣传教育与社区文化、歌咏活动有机结合,分别与团县委、广电局,老体协,佳洋社区联合举办“共创和谐、放歌青春”“人防杯”青年歌手赛,气排球比赛,“共绘人防春色、共建平安社区”文艺晚会。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了解到了防空防灾知识,加深了市民对人民防空重要性的认识,很多受教育的群众表示“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非常必要,于国于民都很重要”。
五、成效明显,推动工作
通过扎实有效地宣传,使社会各界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对人防法律法规等有了进一步了解,认识得到了明显提升,人防部门与建设、消防、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关系进一步融洽,相互理解、支持的程度进一步加深。为人防事业的不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明市规划、建设部门明确表示,今后在对项目建设审批过程中,对未办理人防“结建”手续的项目,不予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宁德市建设主体单位主动到人防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办理人防审批手续的明显增多。此次人防宣传月活动既宣传了社会,又培训了自身,使全省人防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对新条例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增强依法建设人防、严格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这次阶段性宣传月活动已告结束,从面上情况看,体现了各级重视、组织严密,全省展开、方式多样,轰轰烈烈、卓有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民众积极主动参与人防宣传的热情还不是很高;二是向纵深扩大宣传教育面还有待各级人防部门进一步努力;三是人防系统自身对新条例的学习理解、思想认识和贯彻施行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新条例的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随着施行新条例工作的开展和不断深入,人防法制宣传教育仍然是搞好我省人防全面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全省各级人防部门要在总结前一阶段学习宣传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施行新条例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搞活宣传教育方式,深化宣传教育层次,拓宽宣传教育领域,提升宣传教育实效,完善配套政策,培训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以新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通过不间断的宣传教育,为人防更好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基础。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