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指南》将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是人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人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网络室是人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职能(机构概况 人事信息)
2、法律法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
3、规章解读
4、规范性文件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6、行政许可(人防行政许可配套制度)
7、防护设备
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人防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互联网站”和人防“政务网站”上公布,网址为:“互联网站”www.fjrf.gov.cn。“政务网站”www.sfkb.fj.cn。
(二)公开形式 通过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互联网站”、人防“政务网站”、福建省档案馆、福建省图书馆公开人防政府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人防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可登入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互联网站”或 人防“政务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查找或浏览。
2、在福建省档案馆、福建省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阅读室进行查找或浏览。
3、在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大楼一层“结建”办公室了解或在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网络室了解获取人防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的人防信息。
(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网络室
咨询电话:0591-87321072
传真号码:0591-87321072
通信地址:福州市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省人防办信息网络室。
邮政编码:35000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福建人防“互联网站”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互联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人防信息的方式或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人防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人防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人防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予以调查处理。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一0年六月三日